作者:刘夏律师
对于大部分留美的美国本科或硕士毕业生来说,EB-2和EB-3是两种常见的职业移民绿卡类别。申请EB-2和EB-3绿卡可以帮助申请人突破H-1B六年限制,继续留在美国工作与生活。其中EB-2和EB-3又可以再细化为下面几种类型:
EB-2: Advanced Degree, Exceptional Ability,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EB-3: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
下面我们将以问答的方式,解答目前申请人提到的频率最高的问题。
注意,下文提到的EB-2和EB-3申请,只限于EB-2 Advanced Degree和EB-3 Professionals类别的申请人。
问:EB-2/EB-3绿卡申请的步骤是什么?
答:EB-2/EB -3绿卡申请大致有三个步骤,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rocess)阶段, I-140阶段,I-485阶段。
问:从开始申请EB-2/EB-3 到拿到绿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答:在中国大陆出生的雇员有排期,需要等排期到后才能够递交I-485申请, 排期时间一般为3-5年。一般来说,假设排除PERM 被Audit的因素,PERM阶段从准备到得到结果花费时间为7到14个月,I-140阶段由于可以加急(注意,如果是downgrade或relink则不可加急)因此能够很快知道结果。
问:PERM阶段包括什么?
答:PERM阶段,雇主需进行一系列的善意招聘活动,证明雇主无法找到符合此绿卡职位最低标准的美国工人(美国工人包括美国国籍以及有特殊工作身份的人)。
PERM的流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
1)工资审批 (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 在这一阶段律师会结合雇主和雇员的情况,帮助申请人起草绿卡职位的岗位职责,职位最低要求等信息。与H-1B申请不同的是,H-1B申请是雇主或者律师填写好岗位类别和工资,等待劳工部批准。而PERM需要雇主或律师填写绿卡岗位的岗位职责和最低职位要求,由劳工部来为此职位指定岗位类别和工资。
2)在符合劳工部规定的渠道刊登招聘广告(广告形式,内容和发布时长均需符合劳工部要求);
3)在30天静默期内面试和筛选申请人。注意如果在面试中,有美国工人符合雇主的绿卡职位招聘条件,那么雇主需要停止此PERM 申请。
4)提交PERM申请(9089表格)获得优先日。如果劳工部认为雇主可能不是善意招聘或你的申请被随机抽查,劳工部则会进一步审查(Audit)你的申请。雇主应该在收到劳工部发出审查信的30天内,向劳工部递交回复,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
问:优先日是什么?
答:优先日(Priority Day)是PERM成功提交当天的日期,不是PERM被批准的日期。优先日越靠前则可以越早递交I-485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PERM被批准 以及对应的I-140申请也被批准的时候,优先日才能被稳定保存下来。
问:I-140阶段雇主和我需要做什么?
答:PERM通过后,雇主需要在18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I-140申请,否则PERM将会过期。如果超出180天雇主仍未递交I-140申请,那么雇主只能重做PERM申请。I-140申请信和表格中,雇主需要清晰地证明两个信息:1)雇主有能力支付绿卡员工的绿卡薪资;2)员工符合此绿卡职位的最低要求。
问:开始申请EB-2/EB-3绿卡以后我就可以合法待在美国工作了吗?
答:不是的,EB-2/EB -3绿卡申请大致有三个步骤,PERM阶段, I-140阶段,I-485阶段。在递交I-485前,申请人需要自行保持合法的工作身份才能够留在美国工作。在递交I-485时,可以同时递交一份I-765工卡申请,在拿到工卡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用已有的其它工作身份或者直接使用工卡工作。
问:我应该申请EB-2还是EB-3?
答:简单来说,EB-2绿卡岗位的基本要求是,该工作岗位至少要求硕士学历,或者本科学历及有五年的相关工作经验。EB-3绿卡岗位的要求是学士学位。只要你在雇主递交9089前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即可申请。同时,也需要结合雇主的支付能力进行综合考量。
问:我现在是part-time H-1B, 雇主可以帮我申请EB-2/EB-3绿卡吗?
答:可以。EB-2和EB-3绿卡申请实际上是雇主在帮助外籍员工申请一个未来的全职职位。即使员工现在是兼职工作,只要在获得绿卡后按照申请的绿卡职位及相应薪资进行全职工作即可。
问:我今年没有抽中H-1B,目前在用STEM OPT为雇主工作,雇主可以现在就开始帮我申请EB-2/EB-3绿卡吗?
答:可以。无论你现在是什么身份,甚至你人在美国境外,只要雇主愿意就可以开始帮助你申请EB-2/EB-3绿卡。值得注意的是,EB-2和EB-3对雇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会有不同的要求,工资等级和对雇主支付能力的要求也不同,建议在开始申请前咨询有经验的律师,帮助你制定申请计划。
问:我现在的雇主(A公司)不愿意帮我申请EB-2/EB-3绿卡,我可以找其他公司(B公司)帮我申请吗?
答:可以。由于EB-2/EB-3绿卡是雇主承诺在未来雇佣你,因此,即使你目前不在B公司工作,B公司可以开始为你办理绿卡。
问:我的公司帮我申请了EB-2,PERM和I-140已经被批准了,目前在等排期。我发现EB-3的排期前进得比EB-2快,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快一点递交I-485吗?
答:如果你的EB-2 I-140已批准,你可以申请做I-140 downgrade,从EB-2降级到EB-3,这样就可以利用EB-3的排期早一点递交I-485。如果之后发现EB-2排期又比EB-3快,也可以做relink, 重新回到EB-2排期。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种downgrade和relink都不可以加急。
除此之外,有条件的申请人还可以利用cross changeability rule使用自己配偶出生国的同类型移民申请的配额。比如,A申请人出生于中国大陆,其配偶出生于韩国。因为韩国出生的申请人不需要等待排期,所以A申请人可以使用配偶的出生地,避开排期,直接递交I-485申请。
问:EB-2/EB-3的通过率高吗?
答:EB-2/EB-3通过率比较高,目前我们做的申请中没有人被拒,有一人遭遇随机Audit, 目前也已经成功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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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 Law P.C. 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的律师事务所,目前由兰岳律师(Dennis Lan),王诗雨律师(Ashley Wang), 谭贵月律师(Roxanne Tan),刘夏律师(Sienna Liu)四名执业律师以及十余位拥有多年经验的法律助理组成的专业团队,提供房地产,移民,民事,公司,合同等多个领域的法律服务。在过去的几年中,Lan Law P.C.成功完成了土地收购,公寓提供计划文件归档以及数千个房地产转让的项目。我们还代表十几家银行和私人基金从事房地产抵押或担保抵押的抵押贷款清算,以及帮助数百位申请人成功通过婚姻绿卡,亲属移民,投资移民,跨国高管移民(L-1, EB-1C),杰出人才(NIW, EB-1A, EB-1B),工作移民(H-1B, EB-2, EB-3, O-1)等途径合法留在美国。充分承诺和全力以赴是我们法律实践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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